慈溪新闻网讯 想要一辆动力好点的汽车,尤师傅选择了用旧车置换新车。在将车从宁波开回慈溪的路上,考虑到是新车到手的第一天,尤师傅拉了下高速,可就是这波操作,把驾驶证给拉没了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
10月13日上午,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发现一辆无牌福特汽车在S8慈余高速上飞驰而过,测速雷达记录下了该车的车速:176KM/H!高速交警立即在泗门收费站对该车进行了拦截。
原来,驾驶员尤师傅当天上午在宁波办完手续将新车开回慈溪,行经慈余高速时,想着新车磨合期要“拉一下”高速,便一脚油门下去,车速直奔170KM/H以上,万万没想到高速交警就在收费站出口等着他。
根据测速雷达记录,尤师傅行驶最高车速超过慈余高速最高限速100KM/H的50%以上,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1500元,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。刚拿到新车,驾驶证却没了,这让尤师傅懊悔不已。
高速交警提醒,平时我们俗称的“汽车拉高速”,并不等于超高速行驶。“拉高速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发动机在不同档位时的转速达到高值,和车辆行驶的速度不同。“拉高速”取决于发动机的转速,而不是车辆的速度。所以不能因为想要“拉高速”,就做出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地方道路上超速行驶的危险违法行为。■全媒体记者 龚益 通讯员 章宁银